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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以命抵债"案调解未果 廖母首次出庭

来源:养乐谷    阅读: 2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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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以命抵债"案调解未果 廖母首次出庭

王鑫刚摄

骑车撞伤7旬王老太后被索3万元医疗费,18岁青年廖珍平因无力偿还选择自杀,并留遗书称“以命抵债”。廖的父母认为王家人索债“逼死”儿子,将对方5人告上法院,索赔77万余元。本报自2010年5月起,一直关注着此案的审理,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母亲抱遗像不住抽泣

由于一审判决指出廖珍平母亲的冷漠导致廖珍平自杀,并判决廖珍平父母败诉,廖家不服,提出上诉。昨天,被视为“冷漠”母亲的廖母首次出现在法庭上。

开庭前,廖珍平的父母走上法庭,廖母但启英抱着儿子遗像,不住抽泣。这是她第一次走上法庭,一审时,因怕难以承受丧子之痛,均由代理人出庭。廖父告诉记者,儿子自杀至今已1年9个月了,廖母但启英所承受悲痛和心理压力并未减少,由于儿子的死以及一审判决,她至今还背负着“冷漠”母亲的骂名。

一审中,廖家始终认为,王家人为追讨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是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主要原因。但对于“非法逼债”的说法,廖家无法向法庭提供直接证据,而王家人对此矢口否认,称没有对廖珍平打骂和威胁,他们跟随廖珍平到家取钱,但启英说家里没有钱,让廖珍平到别人家借,他们就跟着去借,廖珍平借不到钱才主动写下3万元欠条。

律师建议法官逻辑判断

法庭归纳庭审焦点为,王家是否应对廖珍平的自杀死亡承担责任。法庭宣读了几分证言,一位证人称,没有看到有人拉、拽廖珍平上车的情况。另一名证人则表示,见到王家有人对但启英说,不给3万元把你孩子腿打断,廖珍平刚要说话,有人对他说:你小子再说话我揍你,后廖珍平被人拉着膀子上了车。

廖家代理人车向前认为,王家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廖珍平的死亡结果并不是王家所追求的,他们威胁廖珍平的目的只是为了尽快索取3万元医疗费,但王家并没有想到廖珍平心理承受能力很差,如此不堪一击,廖的死亡也令王家始料不及。

对于没有“非法逼债”的直接证据,车向前认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此案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廖珍平遭受王家人的不法侵害,但通过一些间接证据,能够证明王家当时心情很急躁,对旁人都很凶,何况对廖珍平。结合廖珍平在遗书中表示以命抵债,不要找其父母,说明如果没有遭受严重的威胁、恐吓,廖珍平不可能自杀,所以王家“非法逼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没有“非法逼债”的可能性。法庭应运用逻辑推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得出判断。

原告坚持不调解

对此,王家一方认为,没有证据证实王家人存在违法行为,廖家仅凭想象是无端推测。相反,廖家房东的证言称,曾看到廖母打了廖珍平一巴掌,没有考虑到孩子的心情。王家代理人认为,廖家“不能只凭同情心把这个案子打赢”。

据了解,被廖珍平撞伤的王老太至今骨折还没好,已被认定为四级残疾。老人的儿子说,王老太的医疗费已经花去了3.7万余元,除去廖家人已给的7000余元赔偿款,剩下的也不打算要了。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审判长希望双方互谅互让,争取协商解决纠纷。但廖家直接表示不同意调解。审判长随即宣布,鉴于此不再进行调解,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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