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快讯 > 医界要闻 > 我省启动新一轮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我省启动新一轮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来源:养乐谷    阅读: 209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唐子匀)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标志着辽宁省新一轮以省为单位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即将启动,我省将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价格,有助于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我省启动新一轮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据悉,本次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依据。目录中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辽宁省物价局公布的常用低价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急(抢)救药品等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按国家和辽宁省现行规定采购使用。

本次参与采购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药品供应能力,2年内无生产销售假药记录。在本次集中采购报名截止之日起前2年内被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库记录在案的,或被列入国家或辽宁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

今日头条
常见疾病
医界要闻
健康科普
医疗资讯
曝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