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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地16名学生溺亡 应加强防范避免盲目救助

来源:养乐谷    阅读: 2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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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6月10日新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指出,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一天三地16名学生溺亡 应加强防范避免盲目救助

健康素养:避免儿童溺水

“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预防溺水。”这是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的基本要求。溺水是在游泳或失足落水时发生的严重意外伤害,是我国1~14岁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据2000~2005年中国卫生部全国死亡统计数据,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0%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其中4岁以下幼童占52%,5~9岁儿童占23%。教育部紧急通报全国在同一天发生三起学术溺亡事故,导致16名学生溺水死亡,就是要求各地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儿童游泳的监管,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

教育部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加强防范:四点措施非常重要

笔者呼吁,要加强家长监管,认真做好游泳前准备活动,掌握一定的救助常识,避免盲目救助而发生群体死亡事故。

加强家长监管。家长监管是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和预防溺水的最重要措施,更是家长必须承担起的监护人责任。要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擅自到野外、水库、池塘、水坑等无保护措施的水域嬉戏或游泳。儿童少年游泳要选择管理状况好的游泳场所,并有成年人的带领,不要让小孩独自一人下水游泳;年龄小的孩子游泳时一定要有会游泳的家长陪同。多人游泳时,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做好泳前准备。游泳前,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以免下水后发生肌肉痉挛等问题。游泳时不要追赶打闹,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不能逞强斗狠,不宜过长时间游泳,每游泳一段时间就要上岸休息片刻。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抽筋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惊慌,应冷静地处置脱身。

掌握救助常识。溺水者不要惊慌,可冷静自救。发生溺水时,要立即屏住呼吸,踢掉鞋子,放松肢体,而不要胡乱挣扎,人体经过一段下落后会自动上浮。当你感觉开始上浮时,千万不要试图将整个头部伸出水面,应尽可能地使头部后仰,这样口鼻将最先浮出水面。只要口鼻略浮出水面能进行呼吸而不呛水时,就可以呼救并以平静的心态等待救援。当救助者出现时,落水者绝不可惊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让他带着你游上岸。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反而连累救助者的性命。

切勿盲目救助。发现溺水事故时,我们要大声呼救,并尽最大努力进行紧急救助。但是,由于溺水急救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能力,因此这种紧急救助需要采取科学和理性的态度,不懂水中救助方法的人员切不可盲目下水救助,以免导致更大的危险甚至伤亡。溺水者被救助上岸后,要及时进行有效的现场急救,这对挽救生命至关重要。

博主简介:杨国安(一抹新阳),健康教育专家,资深科普作家,现任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科普作家协会理事、广东省医学会医学科普学会常委、中山大学“家庭医生在线”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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