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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从境外购入药品贩卖被认定假药判刑

来源:养乐谷    阅读: 1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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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贩卖从香港购入的境外药品,也可能被认定为假药判刑。近日,盐田法院审理了两起销售假药案件,两被告均是从沙头角水客手中收购境外药品,开网店在全国各地销售,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和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开网店从境外购入药品贩卖被认定假药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某收购水客从沙头角中英街入境的多种未经进口许可的境外药品,通过网店向全国各地销售。去年10月23日,盐田公安分局对其住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活络镇痛膏"、"虎标镇痛药布"、"久咳丸"等29个品种共计95盒未经进口许可的境外药品。

盐田法院称,涉案药品生产企业均位于境外,属于进口药品,但外包装未标示批准进口文号,未得到批准进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按假药论处。被告人在庭审中并无异议,盐田法院判其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另一名销售假药的被告吴某某两年前就因销售假药被判六个月。公诉机关指控称,吴某某之后又多次从中英街购买多种进口药,并在网店上销售获利。这些药同样没有获得进口批文,应按假药论处。吴某某表示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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