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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政社合作指导意见 推进医疗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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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孔令敏)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政社合作,政府将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

发改委发政社合作指导意见 推进医疗领域发展

《意见》明确,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政府要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及合作观念,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

《意见》要求,为了推动PPP模式的发展,各地要根据实际,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给予财政补贴、明确排他性约定等,稳定社会资本收益预期。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规划、投资、价格、土地、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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