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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女子两次人流后胎儿仍生长 医院称操作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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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女子两次人流后胎儿仍生长 医院称操作合规

两次做人流,胎盘遗留腹中

两次做人流,第一次手术后胎儿遗留腹中,第二次手术后胎盘遗留腹中,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广东顺德区大良医院的患者王梅芳身上。由于已经生育过,发现自己怀孕的她今年8月7日在大良医院做无痛人流,不想过了一个多月她发现胎儿竟然还在腹中生长,而此时已经发育到14周大。

她再度返回该医院做第二次人流,不想胎盘仍遗留腹中。大良医院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事件医生操作完全符合程序,人流手术中吸宫不全是属于个体差异造成的,“只能说她不好彩了。”

患者:两次人流手术都失败

湖北人王梅芳在今年8月1日怀疑自己有孕,首次来到大良医院做早孕测试,“当时做了很多检查,但医生没有说是怀孕了,只是说还要做复检。”8月7日,她一早又来到大良医院,据她描述是在医生没有做检查的情况下就给她做了无痛人流。“做完手术,医生也没有给我看吸出来的东西,就让我走了。”

随后她准备回老家调养身体,岂料9月22日她到湖北当地医院例行检查时,发现胎儿竟然还在腹中存活,并已发育到14周大。于是她立即联系为其手术的大良医院妇科医生吴医生。

昨日,在王梅芳的手机中,记者看到署名“吴医生”的发信息人,确实在9月25日先后发了6条短信催促王梅芳尽快返回顺德再次做人流手术,吴医生还道歉说:“对不起”。而至于第二次手术的费用问题,吴医生表示“费用回来再说”。

9月27日,王梅芳赶到大良医院与院方交涉,她向医院提出解决其车费600元及营养费2400元,共计3000元的费用,并要求院方立即为其做手术。昨日记者在大良医院出示的医疗纠纷登记表上也确实看到了当时的记录。

此后,吃了药流的药物后,王梅芳痛了三天,在9月27日胎儿才从腹中滑落,不料经检查发现,胎盘仍留置在腹中。王梅芳说,院方连日来一直催促她出院,同时没有对她进行任何治疗,“但胎盘还在肚子里,我怎么出院?”

院方:患者没听医嘱来复检

昨日上午,大良医院院方负责人回应了此事,院方表示人流手术都是存在风险的,医生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任何失误。“不要说做两次手术,还有的吸二到三次、四次才把胎儿吸出来都是有可能的。”

该院妇科主任介绍,8月7日当天确实为王梅芳进行无痛人流,即负压吸宫手术,当时的吸出物有15克,“但是不排除因为胎儿的生命力太旺盛而吸不完全的情况,但当时知情同意书上也是明确写了有少数会出现吸宫不全的情况。”这名主任表示,当时王梅芳及其丈夫也是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表示他们双方认可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见上图)。

院方还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做完人流后一般医生会提醒患者要在一周到10天内来复检,确诊胎儿是否完全排出,但是由于王梅芳已经回到外地,因此可视为患者没有遵从医嘱,因此才发生胎儿一直生长到了14周才发现的情况。

至于第二次手术的问题,院方表示为何做药引是考虑到患者刚做过人流,因此用药物引流,而药物引流出现胎儿排出,但胎盘未排出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有可能是第一次手术过后胎盘与子宫发生粘连,难以排出”。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前期已经对患者用过药物,而目前她的身体各项指征也恢复正常水平,因此在腹中的胎盘可能会排出,也有可能会被身体吸收。“但总体影响是不大的。”

质疑:医生给患者打欠条?

院方:医生本意为缓解矛盾

昨日上午,王梅芳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欠王梅芳3000元,于9月30日前给付。”署名是妇科,日期是在9月27日,最后还有一个潦草的签名,姓看得出是“吴”,王梅芳表示,写欠条的正是第一次人流时为其手术的吴医生。而至于为何医生要给患者写欠条,王表示是对方提出,事后对方要求支付3000元索回字据但遭到王的拒绝。

对于院方医生操作合程序的说法王梅芳表示不认可,她坚持认为:“如果对方没错,为什么三番四次向我道歉,还要给我打欠条呢?”

对于医生向患者写欠条一事,最初大良医院表示并不知情。在事后向当事医生了解后回应称,打欠条确有此事,“吴医生可能是出于想尽快解决好这件事情,调解好患者的情绪,但我们对于写欠条是不允许的。”院方表示,打欠条的做法并不妥当,此前有过给患者支付款项,都是“慰问金”的形式,而非欠条。

记者提出要采访当事医生,院方表示吴医生已经请假两天并不在院内。记者从院方了解到吴医生是该院妇科的主治医生,“可以晋升到副主任医师了,很有责任心,数一数二的医生。”此外,其还多年被评为该院“优秀员工”。

由于目前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王梅芳希望讨个说法。院方昨日回应称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院方表示,“我们是本着很负责任的态度解决此事,”据院方透露,第二次手术至今发生的费用都暂由院方垫付,院方也将保留向王梅芳追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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