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快讯 > 今日头条 > 孩子被噎死幼儿园园长私埋尸体被判赔偿18万

孩子被噎死幼儿园园长私埋尸体被判赔偿18万

来源:养乐谷    阅读: 238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飞华健康导读:云南省玉溪市一个1岁零8个月的幼儿被家长托管在幼儿园里,饭后被异物阻塞气管出现生命垂危症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荒唐的幼儿园园长唐成艳竟然带着另一名工作人员郭一至唐私自将幼儿遗体掩埋后,报警谎称幼儿走失。日前,该案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判决二被告赔偿幼儿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近18万元。

孩子被噎死幼儿园园长私埋尸体被判赔偿18万

私埋遗体报假警

据警方调查,幼儿翔翔于3月31日15时40分左右在“智多星”幼儿园发现生命垂危症状,被“智多星”幼儿园园长唐成艳和幼儿园工作人员郭一至唐带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唐成艳和郭一至唐商量并把翔翔带到红塔区李棋老尖山坟地掩埋。掩埋遗体后,唐成艳向翔翔的父亲刘宗全谎报翔翔是买西瓜时走失,而且在民警排查时仍坚持自己的谎言。民警在向郭一至唐了解案情时,郭一至唐不如实回答真实案情。经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检查,翔翔排除他杀。唐成艳谎报案情,郭一至唐提供虚假证言,分别被处以8日、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一审判赔约18万

随后,翔翔的父亲刘宗全把幼儿园园长唐成艳和老师郭一至唐,以及幼儿园工作人员赵玉波、与唐成艳一起创办了这个幼儿园的唐成艳前夫龙崇科4人告上法庭,起诉唐成艳等被告严重侵犯了翔翔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并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早前寻人开支在内共计407976元的经济赔偿。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被告唐成艳赔偿原告刘宗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96205元;由被告唐成艳、郭一至唐连带赔偿原告刘宗全实支费和精神抚慰金82740元。

损害遗体违公德

据法官介绍,该案中,唐成艳非法开办“智多星”幼儿园,因办学条件差、管理混乱、无相应的医务人员等,在招收托管幼儿翔翔期间未及时发现翔翔被异物堵塞气管的情形,未尽合理范围内的保护、教育和管理职责,致使翔翔窒息死亡,对此损害后果,应由“智多星”幼儿园实际开办者和所有者唐成艳承担全部责任。翔翔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唐成艳、郭一至唐隐瞒事实,致使原告为寻找翔翔产生了一定的费用,同时,唐、郭商量后将翔翔的遗体擅自掩埋,损害了翔翔的遗体,违反社会公德,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精神伤害,唐成艳、郭一至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赵玉波系唐成艳雇到“智多星”幼儿园工作的人员,不应承担该案责任。唐成艳前夫没有参与和实际管理该幼儿园,不应成为被告主体,因而,驳回原告对两人的诉讼请求。

今日头条
常见疾病
医界要闻
健康科普
医疗资讯
曝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