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快讯 > 今日头条 > 医保:买重特大病补充险可用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买重特大病补充险可用医保个人账户

来源:养乐谷    阅读: 215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买重特大病补充险可用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买重特大病补充险可用医保个人账户

深圳正制定相关方案,参保人使用的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也可报销

昨日,记者了解到,深圳正在紧锣密鼓制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拟利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国务院去年8月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后,广东省保险业的“新省九条”《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也于近日落地,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新省九条”要求,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这一政策将如何在深圳“落地”?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已经对于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问题做出了制度设计,要求各地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解决基本医保目录外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障问题。深圳拟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利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目前《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届时参保人使用的基本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有望逐步通过商业补充保险给予报销。(记者罗俊杰)

延伸阅读

“三无人员”急救基金来帮助

《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

“三无人员”看急诊需要“等钱救命”的情况今后不用再担忧,可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来救助。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财委日前发布了《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深圳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让在突发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患者不会因没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深圳134家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医院每年非医方责任医疗欠费近1亿元,其中急救费用近1千万元。深圳市卫计委表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就是从制度层面建立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和救助机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支付的医疗急救费用承担保障责任。

相关链接

关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系将原来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管理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整合后设立市一级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区不再设立相应资金。

红十字会原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中需要急救的患者的欠费补偿职能,直接转移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除急救之外的其它治疗环节中无经济支付能力的患者欠费的补贴,则按照我市卫生事业投入财政保障方案中有关非医方欠费的财政补助渠道解决。

基金如何筹集?

《办法》规定,基金以市本级财政投入为主,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其中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参照属地同级各类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实际发生的资金规模及基金结余等情况,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同时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哪些人是该基金的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给予资助的患者。

此外,还可统筹用于支付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伤病患者。

具体救助金额和标准是什么?

没有救助金额上限规定,但救治的标准和规范要符合《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第三方审核小组进行核实、鉴定

基金由卫生部门具体管理,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公安、民政、社保、公立医院管理、红十字会等部门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基金的运行管理,强化基金的管用分开和社会监督。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今日头条
常见疾病
医界要闻
健康科普
医疗资讯
曝光台